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LIANJIANG CITY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招标编号:ZB052017T027

开标时间:2017-12-25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职业中专学校迁建工程项目 已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连发改基建(2016)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统筹 ,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江南乡(按规划要求实施);
2.2.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连江职业中专学校迁建工程,总建筑面积86503.62㎡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三通一平、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上部主体工程、外墙工程(含外立面幕墙、门窗、通风百页及钢结构玻璃雨篷等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程投资规模:总投资 3.9亿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3栋实训中心楼、2栋学生宿舍楼、2栋宿舍综合楼、1栋教学楼于2019年1月31日前须交付使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与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  /   。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文及榕建筑〔2017〕60号文规定投标人需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7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日17时30分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标人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每份(图纸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④银行保函形式。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2月25日上午 0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30号连江信用社大楼8层
电话:王工   电话:0591-261310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软件园C区57号楼4层南侧
邮编: 350001     
电话:15960069358 ;传真:/ 
联系人: 金小姐


监督部门: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监督电话:0591-26123129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连江职业中专学校迁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