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永明招[2018]03号
1. 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永明招[2018]03号的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勘察)已由 连江县人民政府[2017]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科技文体局,代建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连江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50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岩土勘察、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5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700 个日历天;
2.6. 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6.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9时00分止,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
电话: 0591-26131060 ;
联系人:倪工。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邮编: 350500 ;
电话:18359789652,传真:0591-26138722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缴纳凭证上应注明“永明招[2018]03号连江县四馆五中心项目勘察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缴纳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管部门: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
电话:0591- 26123129